她在他怀里,安静地靠了一会,然後轻轻说:「晚上,我们好好吃一顿饭,就我们两个。」「好。」他说。窗外,午後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,落在客厅的地板上,把两道影子拉得很长。屋子里很安静,安静得像是这个家,终於又回到了他们两个人手上。
星期日晚上,那顿饭是他们说好的。
林初宜下午送走唐曼以後,整个人像松了的橡皮筋,软塌塌地靠在沙发上坐了很久。他说出去吃,她摇摇头,说家里还有菜,她想自己做。他拗不过她,就陪她去超市。她推着车走在货架之间,脚步比平时慢了半拍,挑菜的时候会站在架子前愣一下,才伸手去拿。他看在眼里,没说。
回到家,她系上围裙,开了火。他在客厅坐着,隔着一道墙听厨房里锅铲碰铁锅的声响,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。这一个月,他几乎忘了家的声音是什麽样子。炉火的呼呼声,油锅热起来的滋啦声,她哼着歌又停下来的那种断断续续。他坐在那里听着,忽然觉得,光是这样,就够叫人舍不得的了。
晚饭是四菜一汤,比昨晚少,却更用心。每一道都是他爱吃的。她话不多,筷子夹得很慢,吃到一半,打了个小小的呵欠,又赶快用碗挡住,像是怕被他看见。「累了?」他问。「还好。」她说,又夹了一筷子菜放进他碗里,「你多吃点。」
他看着她。灯光下,她眼下有一层淡淡的青,嘴角还撑着笑,但那个笑已经有了疲态,像一朵快到晚上的花。他知道她在撑。整个周末她都在撑——在他们中间递话,替唐曼的每一句话找补,也替他受下的每一句找补,像一个站在两个吵架的孩子中间的家长,谁都要顾,谁都怕伤着。现在孩子走了,她才敢累。
吃完饭,她要收碗。他按住她的手:「你歇着,我来。」「你昨天也洗了。」她说,声音软软的。「所以今天轮到我了。」他说。她看着他,没再争,站起来,在他脸颊上轻轻贴了一下,像一个很轻的吻,又像不是。「那我去躺一会,」她说,「等你洗完,叫我。」
好,他说。
他把碗收了,一只一只洗乾净,又把灶台擦了一遍,垃圾袋紮好口,放在门口。做完这些,他站在厨房里,听着水龙头滴完最後一滴水,心里有什麽东西慢慢地、慢慢地准备好了。一个月了。他在心里把那两个字又念了一遍,像确认一个日期。三十一天,他数过。今晚,终於轮到他们了。
他擦了手,关了灯,上楼。
卧室的门半掩着,里面黑着。他以为她只是躺着等他,推门进去,藉着走廊漏进来的光,看见她已经睡着了——就那麽侧躺着,蜷在床沿,一条手臂垂在床边,被子被她压在身下,连盖都没盖上。她的头发散在枕头上,呼吸又轻又沉,睡得那麽熟,熟得像是在哪里积了整整一个月的觉,要一口气补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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