床单被整理得很平整,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地上那堆衣物也不见了,男人走之前用铁盆接了水往石板地板上冲,浮沫像滩头海浪一样聚散在房间的边缘,郑乘风闻到一股温暖又阴冷的味道,这个味道他很熟悉。记忆的下丘脑散发着光团,他不由自主用手挠了挠头,新长出的小发茬下面有一道骇人的伤口。他疼得皱了一下眉毛,手指垂落下来,后脑隐隐作痛。

        郑光明。他若有所思。郑光明。郑光明。光明。

        郑乘风并不知道——但是他理应有所察觉,在暗无天日的五到六年时间里,这个名字是他最先遗忘的东西。就像货轮淹没前要先卸掉最沉重的铁块借以自保,痴呆症剥夺了他对于这个名字的所有记忆,却徒留情绪的空壳,让他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的时候,手指和脚趾边缘处都会冒出一阵热气,令他感到安心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正是他从襁褓中接过那个婴儿时的感觉。他垂着眼睛哭泣时,他用食指挖掉粘稠的泪水的感觉。那是他隔着军校的铁窗看着他从很远的操场回头寻找他的感觉。当关联的所有图景都被神经末梢强制关闭删除时,心脏却留下了关于这个人最真实的频率。

        郑乘风忽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,也许是欲望还未消退的缘故,他盯着自己小腿上的伤痕,记得男人是怎样分开他们并且咬住他的大腿内侧的。可他实在不记得郑光明是谁。回想起他脖子上皮带的主人第一次露出如此惊慌失措的表情,是否是因为这个名字让他愧疚于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呢?可他完全记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晚上达木若又回来看他。今天他赢钱了,口袋塞得鼓鼓的,脸上尽是疲惫,身上散发着玉米饭和干辣椒的味道。凑近了看,达木若的脸愈发圆润了,眉毛粗粗的,嘴唇却很小巧。他的身材也比他们第一次相见时更加高大,几乎像一座小山一样堵住了房门。他走进这无窗的小房间里,满屋淫靡的气味让他的眼皮跳了跳,这位名义上的丈夫随即便熟练地蹲下来,用随身携带的热毛巾为郑乘风擦脸、擦手。接着他转身拾起门口的拖把,在房间里打扫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想来,郑乘风倒是一直记得达木若,从未断联过。也许是思维长出了新芽,又也许只是因为,达木若是这艘燃烧的货轮里最轻的货物。等他坐到郑乘风的身边,紧紧搂着这个对他而言至关重要的男人,郑乘风才能感觉到达木若肥肥软软的脸蛋蹭着自己的脖子,将他蹭得都有些困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还闻到达木若赤裸的粗手上的水腥气,那是他刚刚打扫卫生时留下的,同时还有点旧钞的咸。这一点就和郑光明不同,郑光明无论何时何地,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木头和凤蝶花混合的那种香味。他的胳膊有点痒,不知为何又想起郑光明。不对,“在他脖子上绑皮带的年轻人”,他的“主人”……他的记忆又开始闪烁了。一个星期前后的事情都有些模糊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顶了顶达木若的肩膀,男人撩开他满是伤痕的身体后“嘶”了一声,顶着他屁股的那块硬邦邦的东西也滑到了大腿。郑乘风调整了一番头在枕头上的姿势,便问他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知道郑光明是谁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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