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的两周,欧阳晨彻底化身成了秦荔生活里最亮的那一抹粉色。
每天清晨六点十五,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银杏大道起点,穿着颜色越来越鲜艳的运动服——浅紫、鹅黄、嫩粉,像一只努力开屏的孔雀,永远精神饱满地等在那里。只要秦荔一出现,他立刻就会露出灿烂的笑容,尾巴摇得几乎能带起风。
“学姐!今天天气很好,一起跑?”
晨跑结束后,他会坚持把秦荔送到公寓楼下。有时候会趁机展示一下自己刚练完的臂力,假装不经意地单手把路边的石墩搬起来一点,再迅速放下,耳朵却红得发亮。
到了晚上,攻势更是直接升级。
欧阳晨打听到秦荔经常熬夜改论文,便开始每天晚上九点半准时出现在她公寓楼下,手里提着不同口味的夜宵——草莓奶昔、芒果千层、椒盐鸡柳、烤红薯……他每次都会用干净的保温袋装好,笑容明亮地站在路灯下等她。
“学姐!我听说你今晚又要通宵,就给你带了点吃的。热的和冷的都有,你看喜欢哪个?”
他永远把话说得特别真诚,眼睛亮亮的,像一只把最喜欢的东西叼到主人面前的大型金毛,尾巴摇啊摇,生怕对方不收。
而秦荔的反应,却始终是忽远忽近,不冷不热。
她有时会接过夜宵,淡淡地说一句“谢谢”,转身就上楼;有时则会站在台阶上和他聊两句天气或者专业问题,声音清冷疏离,却又会在他讲到好笑的地方时,极轻地弯一下唇角;还有几次,她直接婉拒了夜宵,只留下一句“太晚了,学弟早点回去休息”。
这种若即若离的态度,反而让欧阳晨更加上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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