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治好了他的断臂,他就是个完整的、健全的人,可以帮我盖房子了。三个铜币太值了!
路西菲里欧,你真是个天才!
我这样想。
于是,十分钟后,我和那个断臂奴隶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奴隶很高,看起来有一米九了吧,这个身高放在人类里算是非常罕见了。
他身上套着一件破旧肮脏的斗篷,雪白的皮肤从破洞底下露出来,隐约可见隆起的肌肉。
这个人,以前说不定真是个佣兵呢,我想。
这不是正好嘛。盖房子确实需要强壮一点的人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我问。
他看着我,沉默了一下,说:“……奴隶不需要名字。”
我说:“那怎么行?你没有名字,我该怎么称呼你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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